自我發表“互聯網寡頭威脅市場經濟”(參見10月20日《時代周報》)一文,引起了一些研究者和企業主的關注。趙紅軍教授針鋒相對,認為“電商行業新興階段,不宜過早行政干預”(參見10月27日《時代周報》)。主張保護行業創新者的創新并獲得正常利潤,正是我發表文章的主張。
然而,問題是,現在互聯網寡頭利用資本和技術優勢進行的不正當競爭,的確在扼殺行業創新。從早期團購行業的“百團大戰”到如今的各類O2O商業模式,“燒錢”搶用戶、搶市場份額幾乎是每個互聯網公司的通行做法。每一輪的“燒錢大戰”總是伴隨著新一輪的融資,而且隨著公司體量的膨脹,融資額一次高過一次,“燒錢”的力度也一次比一次大,最終“燒出”一家行業壟斷者。屆時,只要這樣的行業壟斷者想改變行業游戲規則,消費者只能被動接受。
不能認為行政壟斷下才有不正當競爭。自由競爭成功者亦有可能形成自然壟斷,從而引發大規模不正當競爭。所謂不正當競爭,是指經營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,從而達到排擠競爭對手的目的。這種惡性競爭嚴重擾亂了公平的市場秩序,損害了其他經營者、特別是創業公司。電商之間的巨額補貼大戰直接提高了行業的準入門檻,使缺少資金的企業很難涉足相關行業。正如愛拼車聯合創始人楊洋所講,“雙巨頭攜資本火拼,其他小公司的機會已經很渺茫了。我們這樣的小公司,沒錢,也沒技術,只能選擇退出”。
今年幾起電商合并案例充分證明,那些沒有強大資本支持的創業公司,在資本大鱷的籠罩下根本無法生存。在本應靠理念創新、技術創新以及企業家精神來公平競爭的互聯網行業,強大的資本支持幾乎成為互聯網創業成功的最主要因素。對互聯網“平等、開放、共享”精神的背離,正在傷害互聯網行業發展。
中國電商行業另一問題是,在特殊的營商環境下,市場還沒有完全成為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因素,互聯網寡頭在發展到一定階段后,商業行為背后有權力的影子?;ヂ摼W寡頭既是市場競爭的參與者,由直接或間接參與了產業政策制定,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,為私利左右著整個互聯網產業的發展。
因此,在遵循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基礎上,政府職責范圍之內的監管職能不能缺失。鼓勵創新、保護知識產權、減少行政審批等,這些都對,但,政府對互聯網行業惡性競爭的監管不能缺位。
回顧一下微軟在歐美所經歷的反壟斷指控案,就能明白任由這種不正當競爭繼續發展的問題所在。BAT貢獻再大,都不能說他們因此就擁有了主導中國互聯網行業發展命運的權力?,F在已經不是未雨綢繆,而是必須盡快制止低于成本的不正當競爭。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,維護市場經濟參與主體的多樣化,確?;ヂ摼W行業的開放性和包容性。此這一切,都能為多樣化的創業形態、尤其是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公平正義的自由競爭環境。
(于建嶸:中國社科院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,教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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